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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古船博物馆之友章程
来源:蓬莱阁(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数:32次  发布时间:2024-02-28   

  蓬莱古船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和任务

  蓬莱古船博物馆“博物馆之友”是本馆沟通社会各界的桥梁,是传播蓬莱海丝文化与古港、古船文化的重要媒介,以增强本馆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同社会各界的交流,共同促进蓬莱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弘扬蓬莱当地历史文化价值为宗旨。

  本馆“博物馆之友”的任务: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和互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及要求;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利用社会资源办馆,持续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为热爱地方文化旅游资源的公众提供各种学习、交流、研究的平台,共同推动“博物馆之友”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

  二、人员构成

  本馆“博物馆之友”由热心公益事业、热爱蓬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教育工作者、宣传工作者及文旅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团体组成,在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博物馆之友”成员的权利

  参加本馆举办的各类学习、交流及培训活动。

  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相关主题类纪念品可享受会员优惠政策。

  享受免费专人讲解服务。

  享受优惠使用本馆展厅、会议室等举办各类文化活动。

  享受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学术兼讲座及宣传活动的请柬。

  享受免费查阅本馆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照片、模型等资料。

  个人撰写相关学术文章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本馆藏品图片等资料。

  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观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及其他各类研学活动。

  四、“博物馆之友”成员的义务

  “博物馆之友”个人成员每年缴纳会费20元,机构、团体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50元,作为基本活动经费。

  对本馆展览、管理及宣传工作提供建议。

  通过各种途径对本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

  协助博物馆组织特别展览、征集文物、开展文物鉴赏、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

  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展览等方面的信息。

  五、“博物馆之友”的管理

  “博物馆之友”成员的等记与管理由本馆理事会秘书处负责,成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成员个人等记信息予以保密。

  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在年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负责开展活动,进行总结。

  每年举办一次年会,进行年终工作总结,确定明年工作计划,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博物馆之友”进行表彰。

  蓬莱古船博物馆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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